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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指导教师年审、遴选办法

发布人:EMBA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2024-06-03   浏览次数:10

贵州大学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指导教师年审、遴选办法


  为促进贵州大学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科建设发展和结构调整,培养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层次人才,提高高层次人才的学位论文质量,而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对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结合《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贵大学位〔2011〕10号)》、《贵州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暂行办法(贵大学位〔2016〕7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4﹞14号)》对贵州大学管理学院EMBA导师遴选条件、程序及招生资格年审做以下规定:


一、贵州大学EMBA导师年审、遴选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恪守学术道德和师德规范。

2、研究生导师须为人师表,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近三年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教育部论文抽检中未出现质量问题。

3、具有一定的管理理论基础和系统的工商管理专业知识,基本掌握本学科前沿领域的发展趋势,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企业管理实战经验和技能。

4、熟悉国家关于研究生教育的有关政策法规,熟悉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教育的相关规定,熟悉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的培养目标以及学位特点和要求。


(一)贵州大学校内EMBA导师年审、遴选条件

1、职称、学历、学位及年龄要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新遴选导师,原则上50岁以下(以当年12月31日为准)。(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省管专家、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对象不受年龄限制。)

2、近三年科研项目、获奖与专利等要求,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与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领域相关的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2)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一等奖不计排名,二等奖前五名,三等奖前三名),获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前三名)、或二等奖排名第一。

(3)授权发明专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1项(排名第一)。

(4)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至少2篇,或在《贵州大学国内一级学术期刊名录》收录期刊(一级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

(5)出版学术著作至少一部(合著者,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或总量的1/4),同时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至少1篇。

(6)获全国百优案例至少1篇。

(7)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1篇。

3、具备MBA学位论文指导经历3年以上,且不存在学术不端等情况。

4、近三年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降低条件1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博士学位要求:

(1)作为案例第一撰写人,所编写案例入选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2篇且至少其中1篇获全国百优案例。

(2)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级期刊(或SCI、EI、SSCI、CSSCI收录)论文3篇以上。

(3)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三等奖排名第一)。

(4)主持国家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教育部课题1项。

(5)获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2篇。


(二)贵州大学校外EMBA导师岗位年审、遴选条件

1、职称及年龄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新遴选导师,原则上55岁以下(以当年12月31日为准)。

  2、从事的专业领域或研究方向应与所指导的EMBA的研究方向基本一致或相近,且具有8年以上国有大型企业高层工作经历。

3、近三年科研项目、获奖与专利等要求,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与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领域相关的科研项目1项(包括横向项目),并结题或通过验收。

(2)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一等奖不计排名,二等奖前五名,三等奖前三名),获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前三名)、或二等奖排名第一。                                   

(3)授权发明专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1项(排名第一)。

(4)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上。

(5)具备10年以上企业高层管理经验。


二、EMBA导师年审、遴选程序

1、为加强EMBA导师队伍建设,提高EMBA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导师岗位年审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1﹞22号)》要求,贵州大学管理学院对已经遴选的EMBA导师实施招生资格年审制。

2、EMBA导师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每年12月初申请人填报附件一、附件二及支撑材料,递交EMBA中心。

(2)EMBA中心初审。EMBA中心组织评审组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并报管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

(3)管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管理学院分委会召开会议审核申请人材料,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对表决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备案。 

(5)申请人如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EMBA导师岗位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申请。


三、EMBA导师职责

1、教书育人,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教育学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方向,教育学生树立良好的学术道德作风,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了解其各方面的表现和思想状况,并与有关领导部门及各级组织一起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因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组织纪律等方面问题而不宜继续培养的学生,有责任及时向EMBA教育中心及有关学生工作主管部门提出停止继续培养的建议和意见。

2、按要求及时认真地安排和指导学生的论文选题、开题报告和论文撰写。

(1)指导选题,完成开题报告。结合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特点,指导学生选题,保证所选题目直接来源于企业管理实践,并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和实用价值,指导学生掌握文献资料收集整理的方法、制定论文写作计划并检查论文进展情况,完成开题报告,督促学生按论文进度计划完成论文写作,同时注意指导学生论文工作中加强对相关研究工具和方法的应用。

(2)评阅学位论文,审核学生论文送审(盲评)资格,学位论文定稿前,详细审阅学生论文,指导学生修改定稿,并提出明确的送审意见。

(3)审核学生答辩资格,学位论文通过盲评后,指导学生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定稿并给出详细的评语意见和明确的答辩意见。

(4)在学生毕业论文写作期间,指导教师应做到每两周与学生见面一次,及时解决写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EMBA教育中心指定的负责人保持联系。 

(5)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院有关规定,登录贵州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审核确定学生相关工作,同时做好学生论文相关纸质材料的审核与签字工作。

(6)尊重学术声誉,对论文工作不合格的学生及时叫停,同时督促学生按时按质提交相关电子和纸质材料。

(7)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校内导师见面指导学生次数不能少于8次。

3、论文的指导工作应本着培养应用型务实型高层次工商管理人才这一目标进行,注重应用型课题的开发与研究,应对学生的论文进行严格把关,根据学生论文的学术水平,在学生进入预答辩、盲审、毕业答辩时,实事求实地提出导师意见。

4、EMBA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和毕业论文答辩专家主要由EMBA导师担任,EMBA导师应积极主动配合。

5、出现《贵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办法(2023年修订)》中“问题硕士论文”的导师停招三年,三年后,根据本人申请,重新进行导师岗位年审。出现《贵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结果使用的规定(2021版)》第十五条情况的导师停招一年。

 

                                          贵州大学管理学院EMBA教育中心

                                                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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