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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催缴EMBA学费的通告

发布人:EMBA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2018-06-15   浏览次数:304

关于再次催缴EMBA学的通告

(经贵州大学管理学院批准)



为了严格贵州大学EMBA教学管理,加强中心教学建设按教育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文件指示精神,学院批准,决定自2016910日起,停止对拖欠学费学员的注册并封闭学籍。特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拖欠学费的学员与2016年9月10日前把所欠学费缴纳至贵州大学对应账户。


二、EMBA中心自2016年9月11日起停止对欠费学员的注册,并封闭学籍。

  

       特此通告。




  

2016 年81 日


 
电话:0851-83626889 传真:0851-83624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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