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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EMBA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办理的说明

发布人:EMBA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2018-06-07   浏览次数:21

根据《贵州大学EMBA(高级工商管理硕士)课程考核管理规定》,EMBA学员因故未参加本班课程学习,可随其他班次重修该门课程(必修课)或其他选修课,但需在重修课程开始前两周向EMBA教育中心提出重修书面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EMBA教育中心会在中心网站教学管理栏目下提前公布今后三个月课程开设情况,包括课程名称、上课时间、开课班级等,请有重修需要的学员保持关注。中心不再单独通过电话或短信进行通知。

    2、学员如需重修某门课程,应在课程开始前两周下载《重修申请表》,填写完毕签字后交EMBA教育中心,或将填写后的《重修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emba@gzu.edu.cn,中心审核同意后方能参加课程重修,提交电子版的需在重修课程开始后至中心办公室补签字。

    3、未办理重修手续的学员不能参加课程重修。

    4、如有疑问,可联系EMBA教育中心教务老师,电话0851-3626878。


 
电话:0851-83626889 传真:0851-83624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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